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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阜成门外】美国关税退款4月20日启动,专家称,钱未必能到实际承担者手中

2026-04-16 21:28:20 中新经纬

  中新经纬4月16日电 (张芷菡)美国关税退款即将开启。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4月14日表示,已基本完成向进口商大规模退款的报关系统新功能第一阶段研发,将于20日启动相关关税退款工作。

  3月4日,美国国际贸易法法院裁决,要求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向约33万名进口商退还1660亿美元(约合人民币1.13万亿元)的关税款。有分析人士指出,此次退款行动是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“关税退款”之一。

  但在实际操作方面,关税退款存在考验。据美国《纽约时报》3月12日报道,在美国最高法院2月裁定美国政府大规模关税违法后,大批美国企业迅速提起诉讼。然而,美政府随后却表示存在一个问题:相关部门需要花费相当于506年的累计时间来手动处理所有的退款申请。

  即便进行报关系统新开发,4月20日的关税退款能否顺利执行也是未知数。

 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平表示,美国征收关税金额巨大、所涉税款条目众多、企业数量众多,而且此前未处理的申请约占1/3,还需重新对账核算,新系统功能、运行效率没有经过实践检验,能否准确计算并按照其承诺时间退款并不能确定。

 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万喆指出,美国海关完成的退税系统第一阶段研发,仅仅能覆盖一些标准化、低复杂度的报关单的退税场景,对于转口贸易、多批次分包进口、供应链多层次拆分等复杂场景,相关功能还没有开发完成,而绝大多数企业的进口业务都有不同程度的复杂性,这意味着大量的退税申请可能会被搁置。

  除系统运行效率外,关税退税产生的复杂利益纠纷也影响着美国企业。

  美国纽约联邦储备银行2月公布一份研究结果显示,美国政府2025年加征关税所产生的额外成本中约有90%由美国消费者和企业承担。

  这也意味着,在实际退税中却会存在申请主体和利益分配的权属争议。万喆表示,退税申请的主体是美国进口商,但实际贸易中大部分加征关税的成本是定价转嫁的,比如由下游批发商、零售商、终端消费者承担,进口商不一定是关税实际承担方,这也会导致大量合同纠纷,比如进口商截留退税资金,下游企业如何维权等问题。

  “尤其对于很多实际承担了关税成本的中小企业,在拿到退款的时候就不是那么容易了。”万喆解释称,中小企业普遍缺乏专业合规团队,此外还要额外付费委托第三方代理,对抗风险能力较弱、现金流压力较大的中小企业而言,申请退款就要面临很高的时间和人力成本。

  对于美国的贸易伙伴而言,美国关税政策的摇摆同样引人担忧。

  2025年1月,特朗普政府一上台就援引美国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出台加征关税措施;5月,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此举违法;今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决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没有授权总统征收大规模关税;同日,特朗普宣布依据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122条征收10%“全球进口关税”,次日(21日)又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“全球进口关税”税率将提高到15%;3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法法院裁决,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在关税清算中不得依据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》征收关税。

  张建平表示,美国关税政策朝令夕改,特别是美国关税政策违背世界贸易规则,让其在全球贸易合作中的稳健性、可预测性被削弱,干扰美国与其贸易合作伙伴正常开展国际贸易,美国也会因此在全球供应链、价值链协作中损害自身利益、消费者利益和市场利益。

  万喆也指出,美国长期标榜自身是法治国家和规则导向的全球贸易体系的维护者,如今频繁动用单边的关税工具发起贸易战,已经引发全球对美国主导的多边贸易体系的信任度下滑。

  “贸易政策的稳定性是美元作为全球储备货币,以及其市场成为全球核心消费市场的重要基础,美国政策反复无疑会让全球对美国市场稳定性、美元资产的安全性产生质疑,长期看会透支其贸易政策信誉,削弱美元全球储备货币地位。”万喆称。(中新经纬APP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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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袁媛 贾亦夫

来源:中新经纬

编辑:陈俊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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